滁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地税函〔2014〕253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滁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滁政务〔2014〕26号),结合全市地税系统实际,市局制订了《2014年全市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地税局应参照本工作要点,结合地方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安排,细化方案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请各县、市、区地税局在12月10日前,将2014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地税局办公室。
滁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5月23日
2014年全市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一年。全市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纳税人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地税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全面落实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精简涉税行政审批事项,创新税收管理服务方式,加强税收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实效。
一、继续精简涉税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清理涉税行政审批项目,对审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着力规范涉税行政审批行为。能取消的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依法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对能够由基层地税机关实施的审批事项尽量下放到基层。
二、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厘清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编制税收执法权力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办理的过程、结果全面公开。规范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认真贯彻裁量权行使程序、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以及统一规范的税务行政处罚适用规则,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推进网上电子税务局功能应用。以安徽地方税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应用为契机,推进电子税务局功能应用,扩大网上办税事项。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信息化应用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深化大集中系统应用,推进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提高信息管税水平。
四、大力精简规范进户执法项目。对进户执法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筛选、简并,最大限度压缩进户执法项目数量,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凡是可以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资料查阅、通讯调查等方式核实情况的,原则上不进户执法。必须进户执法的项目,实行统筹执法,合并执法。探索建立进户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五、稳步推进纳税人信用状况公开。对不同信用等级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深化对A级纳税人的一对一服务。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推行税收“黑名单”制度,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依法采取评定为C级纳税信用等级、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等惩戒措施。
六、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由纳税人发起的各类办税事项,全部由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实现纳税人办税全部进大厅。严格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要求,避免纳税人“多头跑、反复找”现象发生。
七、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认真做好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八、加强税收政策的发布、解读与回应工作。建立重要税收政策及涉税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建立重要税收政策解读机制,帮助纳税人、基层地税机关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税法,提高税法遵从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涉税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把握话语权,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九、开展“马上办”作风建设活动。根据省局和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在全系统开展“马上办”作风建设活动。各级地税机关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以查摆问题为切入点,强化作风建设,促进政务服务提速增效。活动可以参照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提速政策服务,明确税收政策发布时限,缩短咨询答复时限;提速登记办理,实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停复业登记即时办结,缩短注销登记办理时限;提速发票领用,缩短发票领用时限;提速多元办税,拓展网上办税功能,扩大同城通办范围;提速涉税审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推行网上审批;提速投诉处理,提供多种投诉渠道,缩短投诉受理及处理时限。
十、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全市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加大人财物方面投入力度。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各级地税机关之间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方面的日常工作联系、沟通、协调,在全系统建立一支比较稳定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队伍。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