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自治区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2]4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巴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2]451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