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云国税发〔2010〕2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 对应法规 ————————————————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云国税发[2010]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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