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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云南电网公司所属供电局电力产品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现将云南电网公司所属供电局电力产品增值税预征率的调整公告如下:

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规定,经调查测算,将云南电网公司所属供电局电力产品增值税预征率由2%调整为2.5%。

本公告自2011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云南电网公司所属供电局电力产品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云国税函〔2009〕60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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