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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云国税函〔2009〕5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九年十二月九日


———————————————— 对应法规 ————————————————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云国税函[2009]5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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