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常设机构认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常设机构认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5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常设机构认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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