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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操作规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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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010年8月10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操作规程>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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