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创建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筑牢夯实建设法治广元的基础,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市级法治示范县(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广法组办[2016]25号)和《关于转发<四川省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广法组办[2014]26号)要求,市局决定开展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并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0月31日
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创建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实施方案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市级法治示范县(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广法组办〔2016〕25号)和《关于转发<四川省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广法组办[2014]26号)要求,市局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创建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切实采取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地税的新任务和新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学习型政府要求,落实《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精神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地税办[2016]89号)及“七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坚持“12356”工作思路,不断规范税收行政决策和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办事、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法公信力,推动税收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为实现“美丽广元,幸福家园”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市局机关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依法行政运作更加高效有序;税收执法行为更加文明规范;税收行政决策更加科学严谨。建立起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进一步深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力争到2017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成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全局达到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标准,为建设法治地税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根据《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广地税发[2016]29号)相关规定,由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普法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承办学法用法日常工作,设置一人专门负责工作开展。按照《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地税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广地税发[2016]50号)相关要求,对依法行政、学法用法工作进行具体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创建时间
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
五、创建范围
市局机关
六、实施步骤及工作任务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6年10月)
1.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根据创建活动标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积极准备创建申报资料,及时向市司法局申请报送《广元市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申报表》。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创建资料:创建活动方案
2.积极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在市局门户网站开辟“学法用法示范创建”专题宣传栏,利用公共微博、《广元地税动态》专刊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市局创建活动情况,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创建资料:专题宣传栏建设相关情况、图片、信息资料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
各部门将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创建活动的要求,12月底前对创建工作开展一次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1.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健全
(1)组织领导有力。落实党组书记、局长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安排部署学法用法示范创建活动开展。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创建资料:工作安排分工相关文件、会议记录
(2)制度完善健全。统筹规划“七五”普法规划,科学安排部署五年普法目标。按年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任务清晰,分工明确。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创建资料:“七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3)经费保障到位。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务预算,专款专用,足额到位,确保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保障普法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用车、普法培训等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部门:收入核算与财务科
创建资料:财务预算报表、普法资料费用凭据
(4)监督考核严格。将普法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作为法治建设评价的重要依据;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任用干部和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开展。
责任部门:绩效办、人事科
创建资料:绩效考核指标、干部任用标准文件
2.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开展
(5)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落实《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广地税发[2016]37号)和《2016年度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广地税函[2016]34号)相关要求,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水平。领导干部要将个人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写入年终述职报告。
责任部门:机关党办、人事科、各业务科室
创建资料:相关制度、计划、学习记录、会议记录、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
(6)开展集中学法培训。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法制专题培训,每年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培训不少于2次,做到有计划、有场所、有师资、有教材、有考核。每年组织1次学法用法测试,实现集中学法全覆盖,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学法用法管理体系,提升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责任部门:人事科
创建资料:年度培训计划、教材、试卷、图片、信息等资料
(7)强化日常学法活动。要将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开展以自学为主的学法活动,完善个人学法笔记、学法记录,每人每月学法不少于1次,每人每年记录学法笔记不少于1万字,每人每年至少完成1篇学法心得体会。建立职工学法档案,促进干部职工学法长效化。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
创建资料:干部职工学法档案、学法笔记、学法记录、学法心得体会
(8)依法决策与依法办事。聘请法律顾问,将法律顾问制度引入税务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重大行政决策,一律不得作出。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
创建资料: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相关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记录
(9)推进信息公开。制定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落实单位信息公开的场所和载体,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充分调动广大纳税人的社会监督作用。
责任部门:办公室、第二直属税务分局
创建资料:相关制度、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宣传栏信息公示情况
(10)模范遵纪守法。全面落实行政权力清单与权力责任清单制度,积极接受上级单位与外部监督,及时落实问题整改。认真执行信访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处理涉税举报投诉,防范和化解税收矛盾纠纷。加强领导班子和成员、各级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教育,杜绝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察室、人事科
创建资料:行政权力清单、权力责任清单、信访工作机制
(11)履行普法责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将普法与服务社会相结合,将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围绕税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平台,通过“法律七进”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广大纳税人的法律素养和税法遵从度。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创建资料:活动计划、方案、总结、图片、信息等资料
3.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2)加强宣传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税收法治宣传”新模式,充分运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学堂”、税企QQ群、政务微博、网络互动、在线访谈、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办公室、纳税服务科
创建资料: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公共微博等平台建设运行情况
(13)丰富法治文化活动。将地税法治文化与部门文化、廉政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文艺作品创作,丰富法治文化实践性。每年组织开展1次法治文化主题活动,抓好法治文化宣传,努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工会
创建资料:法治文艺作品、活动图片、信息等资料
(14)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办税服务场所等公用区域,悬挂张贴普法标语和宣传画,定点制作普法宣传栏,不断加强依法管理,规范执法,提升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创建资料:普法书籍、宣传画、图片、信息等资料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2月至3月)
各责任部门在2017年2月1日前向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创建资料,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对照创建标准查找差距和不足,积极整改,总结创建工作成绩,做好各项迎检验收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依法行政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作,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学习型政府精神,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开展创建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的开展,促进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特点和实际情况,将创建活动与自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谋划和推进创建活动,做到有部署、有记录、有总结。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宣传,提升影响。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和经验,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汇报。市局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共同负责做好宣传工作,打造具有地税特色的宣传亮点,务求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加强督导,总结经验。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创建活动的指导和督查,加强信息沟通,不断总结、推广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展示创建工作成效,树立起具有行业特色的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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