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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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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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