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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部分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证明样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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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部分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证明样式的通知》(国税函〔2009〕39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部分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证明样式的通知》(国税函[2009]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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