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修改)和机构改革有关要求,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四川省德阳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四川省德阳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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