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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9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吉林省地方税务局2009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三月三日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2009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按照党中央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8—2012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我省干部按纲施训计划,制定2009年度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公务员培训规定,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扩大培训规模,实行全员分类培训。全面提高基层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达到胜任本职工作的要求;不断壮大业务骨干和兼职教师队伍,达到“能担重任、会教他人、带动工作”的要求;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品德修养和管理能力,达到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领导“六种能力建设”的要求,为推动全省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任务

(一)省局任务

1、抓好全系统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组织、部署、指导、协调和考评,落实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2、抓好按纲施训规划落实、修改完善教材和题库、推广教育培训管理软件应用、开发模拟教学版块、强化兼职教员管理,完善规章制度。

3、组织市州、县(市、区)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后备领导干部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业务骨干与兼职教员培训、省局机关人员培训。

4、组织按纲施训年度培训科目抽查考试、征管能手和稽查能手考试。

5、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处级干部培训计划。

(二)市州局任务

1、抓好本局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计划、组织、部署、指导、协调和考评,落实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2、指导落实按纲施训任务。

3、建立完善兼职教员队伍,加强管理、培训,组织兼职教员开展按纲施训教学。

4、建立基层培训辅导员队伍,加强管理、组织集中培训。

5、组织分局(科、所)长和部分基层骨干人员集中培训。

6、组织本级机关人员培训。

7、组织按纲施训年度培训科目全员考试。

(三)县(市、区)局任务

1、抓好本局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计划、组织、部署、指导、协调和考评,落实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2、落实按纲施训任务。

3、做好兼职教员推荐和选拔,组织兼职教员开展按纲施训教学。

4、建立基层培训辅导员队伍,并组织进行培训辅导。

5、组织全体干部完成年度培训、学习、考试计划。每名干部参加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

6、指导干部制定自学计划,组织干部在线学习,开展岗位业务练兵。

三、培训内容及实施步骤

(一)县(市、区)局领导干部培训

1、自学考试内容。每个县(市、区)局领导干部都要完成规定的自学内容。共同科目内容:科学发展观,重点是十七大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论述;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分管专业科目内容:县(市、区)局主要领导以《领导科学概论》(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为主要内容;业务类领导干部以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政工类领导干部以《党务行政监察管理》(省局按纲施训系列教材)为主要内容。省局将组织统一考试,时间定在下半年,具体形式另行确定。

2、集中培训内容。

(1)四、五月份举办1期县(市、区)局主要领导培训班,人数130人,培训时间15天,培训对象为各县(市、区)局一把手。主要内容:进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领导科学、领导心理学等。提高参训人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分析形势、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处理利益关系、务实创新等能力。

(2)四、五月份举办1期县(市、区)局领导干部税收业务培训班,人数130人,培训时间15天,培训对象为各县(市、区)局业务类副职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最新税收政策法规、法律知识等。提高参训人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依法治税、规范行政以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和税收专业理论水平。

(3)下半年在中央党校、总局培训机构所在地举办2期县(市、区)局领导干部税收前沿理论培训班。人数150人,培训时间15天,培训对象为各县(市、区)局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和税收前沿理论等。提高参训人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解放思想、创新工作的自觉性。

(4)三月份举办1期全系统后备领导干部培训班,人数130人,培训时间20天,培训对象市州局和部分县(市、区)局后备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政治理论、经济理论、税收理论、公共管理和廉政制度等。提高参训人员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专业骨干培训

1、二月份举办1期教育培训管理系统管理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市州局教育培训部门人员、县(市、区)局人事教育科负责教育培训人员,培训人数120人,培训时间12天。培训内容:项目背景、系统功能、系统维护、系统操作等。提高参训人员对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的运用、操作和维护能力。

2、举办3期税务稽查业务骨干培训班。九月份在长春举办两期,三月份在长沙举办一期,共计培训250人,培训时间12天,培训对象为各市州、县(市、区)局稽查业务骨干人员。培训内容:新的税收政策与法规、财务会计知识与税收差异分析、会计电算化下税务稽查、所得税稽查实务、稽查案例分析、稽查风险防范和稽查案件移交等。提高参训人员查账能力,掌握重点行业的稽查方法和法律适用,加快税务稽查专业骨干队伍建设。

3、六月份举办1期流转税业务骨干培训班。人数120人,培训时间12天,培训对象为各市州、县(市、区)局流转税业务骨干人员。培训内容:新的营业税、耕地占用税新条例、相关政策调整、疑难问题解读、反避税业务。提高参训人员政策业务水平。

4、五月份举办1期企业所得税业务骨干培训班。人数120人,培训时间12天,培训对象为各市州、县(市、区)局企业所得税业务骨干人员。培训内容: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解析、相关政策调整、疑难问题解读、新税法中税收与会计差异分析等。提高参训人员政策业务水平,更好地推动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

5、八月份在江西(或湖南)税务培训中心举办1期兼职教员培训班。人数100人,培训时间12天,培训对象为各市州、县(市、区)局各类兼职教员。培训内容:税务培训需求分析、税务培训方案设计、税务培训组织管理、税务培训评估、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课件设计与制作、按纲施训教学研讨、观摩教师授课、模拟教学竞赛等。提高参训人员兼职教员教学水平。

6、七月份在长春举办2期财务软件操作培训班。培训人数120人,培训时间5天,培训对象为各市州、县(市、区)局财务人员。培训内容:项目背景、系统功能、系统维护、系统操作等。提高参训人员对财务软件的运用、操作和维护能力。

(三)一线人员培训

依托教育培训管理软件,按照按纲施训培训大纲,对所有一线人员严格进行培训分类,分类设定自学内容,必学科目,练习范围,考试题库,采取分散自学、在线练习、集中辅导、定期考试相结合的方法,抓好一线人员培训。集中培训时间全年累计不少于12天。公共基础科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吉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吉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岗位专业科目:各类人员以本岗位相关的必修专业教材为全年重点培训科目。市州局要组织各专业科目分类达标考试。省局于第四季度组织新税法知识抽查考试和征管能手、稽查能手选拔考试。

(四)公务员初任培训

在招录公务员工作结束后(九、十月份),举办一期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当年新录用公务员,人数300人左右,培训时间30天。培训内容:政治思想教育、综合知识与能力和税收业务知识等。提高参训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工作需要。

(五)省、市州局机关人员培训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内容由组织实施单位另行确定。省局机关各业务部门组织进行的培训内容附后。

四、培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局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在人员、时间、资金、场地、师资等方面,创造条件,搞好保障,切实提高培训、考试的保障能力。

(二)实行计划管理。各级局要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各县(市、区)要制定培训计划,并报报市州局审核备案;市州局要将年度培训计划于3月底前上报省局。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局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专款专用,保证培训工作的需要。

(四)建立培训分析、考核评估制度。各级局教育培训组织机构要事先搞好培训需求分析,实行按需施教。培训结束后,要搞好学员反应、学习效果、行为改变和组织绩效等方面的评估。市州局要制定培训考核办法,把培训人数、培训时间、人均经费投入等对各县(市、区)局进行考核。各市州局在年底前将本地区教育培训评估情况、考核情况和培训计划落实情况上报省局。

(五)建立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激励机制。实行干部教育培训考评结果与任职、晋升、考核、评优、奖励挂钩,调动广大干部培训学习的积极性。

附件:1、省局2009年综合业务培训计划表

2、省局2009年部门业务培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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