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积票有大奖、张张送吉祥”活动的通知



  【注: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本文自2017年9月15日起全文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倡导诚信纳税,鼓励消费者索要发票,发动社会公众协税护税,促进税收增长,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积票有大奖、张张送吉祥”发票有奖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展“吉祥送语”活动。“吉祥送语”是指在未中奖发票的刮奖区,取消“谢谢您”字样,改印诸如“新年大吉”、“恭喜发财”、“吉祥如意”等四字吉祥语。消费者根据各地的兑奖方案,集齐特定吉祥语后就可以到地税机关兑取奖金,地税机关通过确定特定吉祥语的印制数量来控制布奖总金额。“吉祥送语”活动的奖金暂定设置为100元至5000元。

  二、开展“积票有奖”活动。“积票有奖”包括“积票兑奖”和“积票摇奖”两种形式。“积票兑奖”是指消费者积攒已消费过的有效发票,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后,到主管地税机关兑取奖金。“积票摇奖”是指消费者在参与“积票兑奖”活动的同时,地税机关登录领奖人的身份证号码,然后定期随机抽取身份证号码,使消费者再次中奖。“积票兑奖”活动的奖金设置为5元以上;“积票摇奖”活动的奖金设置为100元至5000元。

  三、巩固刮奖发票布奖率。各地要积极争取资金,探索建立奖励资金与发票用量同步增长机制。要科学布奖,提高有奖发票资金使用效率,稳定有奖发票范围,确保有奖发票布奖率达到10%以上。刮奖发票的布奖金额设置为2元、5元两个等次。

  四、做好发票违法举报奖励工作。各地要健全发票违法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发票违法案件,按规定及时向举报人兑现奖金,鼓励群众举报,保护群众参与协税护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局要认真落实全省发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积票有大奖、张张送吉祥”发票有奖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确保“吉祥送语、积票兑奖、积票摇奖、发票刮奖、举报奖励”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形成发票有奖“五奖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市州局将“吉祥送语”、“积票兑奖”、“积票摇奖”的活动方案于5月15日前报送省局。

  (二)规范资金管理。各地要合理安排使用发票奖励资金,健全兑奖制度,优化兑奖流程,充分利用省局发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奖金兑付效率和监管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票有大奖、张张送吉祥”发票有奖活动是今年新开展的一种奖励形式,各地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活动的内容,积极参与,促进发票有奖工作深入开展。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