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地方税务局关于部分征管制度废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45号印发)和《吉林省地税系统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工作实施方案》(吉地税发[2017]58号印发)要求,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征管制度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吉地税函[2018]37号)规定,长白山地方税务局对2018年1月1日前制定的税收征管制度、规范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废止的征管制度、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长白山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网上申报系统(二期)推广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1号)
2.《长白山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餐饮业、旅店业、娱乐业、其他服务业税收定期定额核定管理办法的公告》(2013年第4号)
3.《长白山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3年第3号)
特此公告。
长白山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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