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合社收取服务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合社收取服务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合社收取服务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80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