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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2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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