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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