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发票改革和规范发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成本,减少税款流失,遏制假发票泛滥,增加税收收入,逐步形成“信息管税”的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集中印制和管理的通知》及《关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实施方案》规定,全面落实发票管理“严格印制审批,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管理制度,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质量效率”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票改革和规范发票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总体思路,科学设置票种,合理设计票样。对现有票种票样进行大幅度简并和优化的基础上,通过扩大机打发票的使用范围,全部取消手工发票,建立普通发票开具和信息采集平台,全面提升普通发票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信息化为依托,本着统一规范、便于查询、打击假票、不给纳税人增加负担的原则,采取简并票种、集中印制、创新防伪、完善制度等措施,全面推行发票改革和规范发票管理工作。
二、发票改革和规范发票管理的内容以及方法
(一)简并发票种类、统一发票规格。除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格、样式的发票外,将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地税监制发票凡能够合并的,合并为同一种类、统一规格的发票。方便纳税人的使用和税务机关的管理。
(二)根据实际需要将税务部门自用的代开发票与税收完税证合并为《内蒙古自治区特种(代开)统一发票及完税凭证》,票证合一,杜绝开发票不征税、征税不开发票、高税率开低税率完税凭证等行为。
(三)逐步推行网上在线开具发票,强化税源控管,提高发票管理信息化水平和网上在线开具发票采集的应用能力。
(四)发票开具方式。全区地税系统发票实行机打发票(卷筒式和平推式)和定额发票两种开具方式。
(五)发票用纸复合防伪型的主要内容:
专用水印防伪;防伪线防伪;隐形荧光线防伪;涂布纤维防伪;元素防伪。
(六)发票印制GLD防伪系统。
1、采用密码查询系统。将税务监制发票依据发票号码和发票代码,按照一一对应的不等规则,随机编制一个密码,将其登陆在国家信息产业部中国社会发展互联网(简称中社网)上注册登记在印刷时用银浆覆盖,消费者在查询发票真伪时刮开银色覆盖区,按照发票背面印有的提示,通过登陆中社网网站、发送手机短信、拨打电话等方式进行查询。发票数据可在系统中保存三至五年。
2、在发票上加印二维条码。将税务监制发票按照税务部门需要编辑的防伪内容(每份发票可编写167个字节约70多个汉字,每批汉字可以编写不同内容),加密成二维条码喷印在每份发票上,用识别二维条码专用解密仪器,并配有专用密钥(四个等级权限)进行发票真伪鉴别。
3、采用语言提示防伪系统。采用最新“信息图形编码”防伪技术。在每份发票特定区域上用特殊无色油墨喷印一种根据税务部门需要自行编制的语种语言等信息,采用图形码加密缩微与专用语言提示仪,用专用识读笔语音识别发票真伪。每批发票可以根据不同票种、用票单位设置不同的语音提示。
(七)发票印刷企业防伪。各发票印制企业要遵循区局要求,在发票版面上做相应的防伪措施。
新版发票启用后,原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使用的统一红色荧光防伪油墨同时停止使用。
三、发票改革和规范发票管理工作的实施步骤
根据我区地域宽广、城乡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发票管理改革工作要本着,积极稳妥、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原则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9年10-12月)
(二)实施过度阶段(20010年1-6月)
(三)督察总结阶段(2010年7-12月)
2011年1月1日起,全区统一使用新版发票,各地废止的旧版发票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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