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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服装生产企业广告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服装生产企业广告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6]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服装生产企业广告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6]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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