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艾滋病防治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艾滋病防治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艾滋病防治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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