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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2016年各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上限标准的通知



各州、市地方税局,滇中新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省局根据云南省统计局提供的2015年各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出各州、市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上限标准,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5年各州市平均工资及2016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上限标准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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