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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0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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