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昭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已经2017年10月26日第3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昭通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0月27日
昭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为深入推进全市地税机关依法行政,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从源头上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昭通市地方税务局对截至2017年10月10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将我局制定的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或者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废止或者部分条款修改;对符合现行税法规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有利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现将《昭通市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1)、《昭通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2)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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