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要求,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重庆市财政局
2018年6月5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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