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对武威地区《申请减免耕地占用税报告》的批复
武威地区财政处:
你处财农字[1988]299号关于《申请减免耕地占用税的报告》收悉。按我厅[1987]甘财农字第231号文件的规定精神,对因受洪水灾害,造成部分农民房屋冲毁,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农民重建住宅,所占用的耕地可予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他部门重建房屋和农村有关设施所占耕地均不予免税。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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