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是否免征农林特产税请示》的答复
白银市财政局:
你市财农字[1989]65号《关于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是否免征农林特产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按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规定,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不能免征农林特产税;如受灾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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