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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典当行业企业所得税征管和收入级次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典当行业企业所得税征管和收入级次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典当行业企业所得税征管和收入级次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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