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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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