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召开中共安徽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暨安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成立大会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按照中央组织部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以及为贯彻落实中央统战部《关于在统一战线实施“同心”行动的意见》,经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批准同意,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主管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安徽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安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拟于近日召开成立大会(视频会议)。现将视频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宣布中共安徽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成立;
(二)宣布安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成立;
(三)省委组织部领导讲话;
(四)省委统战部领导讲话;
(五)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领导讲话;
(六)省主管局领导讲话。
二、会议时间
2013年12月24日(星期二)下午3︰30~5︰00(下午3︰15主分会场参会人员到场)。
三、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省税务干部学校二楼多功能厅。
分会场:设在各市国家税务局(合肥市不设分会场)。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
1.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领导;
2.省主管局主要领导、分管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
3.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主要领导、分管局领导,纳税服务处负责人及主管注税工作的工作人员;
4.合肥市范围内各税务师事务所所长;
5.合肥市以外的各等级税务师事务所所长;
6.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和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领导及工作人员。
(二)分会场参会人员:
1.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主要领导、分管局领导,纳税服务科负责人及主管注税工作的工作人员;
2.全市范围内各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参加主会场的除外)。
3.特邀的当地党委组织部门、统战部门领导。
五、相关要求
(一)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这次会议,主动与当地市国税局联系,保证应参会人员准时到会。
(二)由于和当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一个分会场,与会人员应注意会风会纪,自觉维护注税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参加主会场会议的税务师事务所接到通知后,请尽快填写《主会场参会人员报名回执》,12月20日前通过邮箱或传真上报至省税协(邮箱:ahzcsws@163.com;传真:0551-62858581)。
附件:主会场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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