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凉山州教育基金会
2.达州市慈善会
3.阆中市慈善会
4.绵竹市慈善会
5.四川省慈善总会
6.宜宾市慈善总会
7.资阳市慈善总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民政厅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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