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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2月11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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