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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8年8月16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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