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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局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8年9月26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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