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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核算内容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适应预算管理与改革的需要,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改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核算内容的通知》(财会[2002]3号),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请尽快布置有关事业单位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核算内容的通知》(财会[20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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