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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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