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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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