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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市房地产税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的批复



自治区地税局:

  你局《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市房地产税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的请示》(内地税发[2003]12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外资企业执行统一的房产税标准,即按房产原值扣除10%后的余值、 1.2%的税率征缴城市房地产税,对房产租金收入统一按12%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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