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税局
2015年5月5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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