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税务违法案件公告



纳税人名称:湟中县云谷硅石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63012222688366X

地址:西宁市湟中县李家山镇李家山村

一、违法事实:

1.2010年至2011年将购进的汽油、柴油用于销售,未申报收入2,749,357.06元,少缴增值税467,390.70元。

2.2010至2011年企业自有车辆运输销售自产硅石20,578.20吨,运输收入970,844.12元(未单独核算),未计销售收入,少缴纳增值税141,062.82元。

以上两项合计少缴纳增值税608,453.52元。

二、处理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69号)之规定,查补增值税608,453.52元,抵减留抵税额415,908.34元,补缴增值税192,545.18元,加收滞纳金120,625.32元,处以罚款70,531.41元。

三、执行情况:

截止2012年7月31日,企业将增值税192,545.18元,滞纳金120,625.32元,罚款70,531.41元,共计383,701.91元,自动履行入库。

特此公告

                                             青海省国家税务稽查局
                                             2013年6月20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