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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7月13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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