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此次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任务繁重,涉及的环节多、部门多、步骤多,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关于一机多票推行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积极组织,认真部署,确保推行工作顺利完成。
二、由于此项工作持续时间较长,涉及部门和岗位较多,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总局要求,省局成立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领导小组。赵恒为组长,王怀宝、刘明权、雷炳毅为副组长,成员由流转税处、信息中心、征管处和陕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组成。
各市、县(区)局按要求也应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由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挂帅,统一协调指挥,各县(区)局还应确定本局加载升级现场的总负责人,负责整个现场工作的统一调度,并制定明确现场各部门各岗位的分工制度。各级防伪税控服务单位人员应服从现场总负责人的指挥调度。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通过流转税上报系统上报本市及所辖县区局的工作组成员及现场总负责人名单。
三、考虑我省一般纳税人分布情况及升级设备的配备数量情况,省局决定按照西安、关中地区(不含西安)、陕南陕北地区的顺序依次进行一机多票系统的推行。西安自6月20日起正式启动推行工作,预计到9月底完成。其他各市的具体推行启动时间省局另行通知。
四、目前征管系统中普通发票的发售功能没有整合,对一机多票企业的普通发票的发售需要进行2次发售(发票发售系统和征管系统),为减轻基层税务人员的工作量,省局决定目前对于加载升级后的一机多票系统暂不发售电脑版本的普通发票,一机多票企业仍然继续使用手写版普通发票,待总局发在相应补丁后再另行确定正式启用电脑版本的普通发票的时间。
2006年6月15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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