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密切配合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国税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密切配合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发[2006]12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8月30日
———————————————— 对应法规 ————————————————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密切配合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发[2006]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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