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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调整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雁塔区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调整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陕国税函[2006]434号)转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

                                             2006年10月16日


———————————————— 对应法规 ————————————————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调整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陕国税函[2006]4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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