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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国税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消费税政策的通知》(陕国税发[2006]5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4月21日


———————————————— 对应法规 ————————————————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消费税政策的通知》(陕国税发[2006]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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