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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国税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发[2009]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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