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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各区、县国税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6]7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表:陕西省2006年防汛专用车计划分配表(略)

                                             2006年8月30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6]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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