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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41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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