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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为了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省局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的认定标准,综合考虑企业组织形式、税收收入、企业规模及地区均衡四个主要因素,在征求各市局意见的基础上,确定30户企业(集团)作为省局定点联系企业(详见附件)。现将省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有关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另行明确。上述省局定点联系企业日常征收管理的属地原则、税款入库级次和归属不变。

附件: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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