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步加强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先后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国税发[2004]13号),并就政策内容发出了《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省局及时提出了贯彻意见,狠抓了贯彻落实,开展了督促检查。通过检查,各地在贯彻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中做了大量工作,贯彻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个别地方对落实各项涉农税收优惠重视还不够,对政策理解不够全面,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对政策宣传还不深入,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为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3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政策内容家喻户晓
各级国税局、地税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配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省国税局将统一印制《公告》和《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分别下发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级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各级办税大厅、各类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的宣传材料张贴工作。
二、加强监督、狠抓落实,确保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各级国税局、地税局一定要把认识统一到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重点思想上来,充分认识落实好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对解决好农民增收问题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统筹兼顾,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要指定专人负责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跟踪和反馈工作,对优惠政策落实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发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对下级机关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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