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2012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
根据《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2012年度实施方案》和《2012年全国税务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要点》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落实“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等各项要求,省局制定了《“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2012年度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2012年度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改进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根据《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2012年度实施方案》和《2012年全国税务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精神,提高全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增强干部职工职业道德和文明素养,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塑造法制、文明、和谐、清廉的贵州国税新形象,为全省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作贡献。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分工
结合行业特征,组织开展一系列相关活动来配合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保证“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的实施,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全员素质,优化纳税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围绕中心工作落实“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2012年度工作方案》,并要求各地国税机关编制好本地区的实施计划,做好本系统的指导帮扶,广泛动员,整体推进;同时根据省文明办信息报送考核办法的要求,开展主题活动中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和宣传工作。
责任部门:人事处
完成时限:2012年6月(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时限为全年)
(二)组织“道德模范—贵州国税人”主题宣传活动。塑造、表彰、宣扬身边改革创新、敬业奉献的先进人物,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营造崇尚先进、见贤思齐氛围,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升全员职业道德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责任部门:人事处,协办部门:机关党办
完成时限:2012年9月
(三)“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诚信青年、微笑之星”争创活动。把学习雷锋活动与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相结合,通过开展“学雷锋日”及各类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引导窗口单位青年立足本职岗位,学习雷锋、礼貌待人、诚信服务、文明执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责任部门:人事处、纳税服务处
完成时限:持续2年,至2013年12月
(四)“文明创建活动”行业检查。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回头看”自查工作,邀请各文明创建主管部门检查帮扶,抓好创建活动规程的完善和落实,规范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责任部门:人事处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
(五)“祖国好·家乡美—税收带来贵州美”主题摄影活动。在《贵州国税》杂志开辟专栏,进行优秀摄影作品征集评选,重点反映全系统在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关注民生和纳税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责任部门:税科所,协办部门:人事处
完成时限:2012年10月
(六)税务文化阵地及学习型组织示范点建设。加强税务文化教育阵地、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和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做好学习型组织示范点创建工作。力争年内在部分基层单位筹建税务文化教育阵地(基地),完成部分学习型组织示范点创建工作,为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这项工作奠定基础。
责任部门:人事处,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七)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考核和成果运用力度。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为主要内容的“增强责任意识、科学认识风险”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行以构建“三级联动内控机制”为重点的9个内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两权”运行。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强化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和巡视的重点监督,有效防控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建立与当地检察机关的税检联席制度,进一步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活动,进一步树立良好国税形象。坚持“干”字当头,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开展“勤奋爱岗、敬业奉献”活动,进一步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
责任部门:监察室,机关党办
完成时限:长期
(八)“迎接十八大主题宣传—送政策、优服务、明税情、助发展”主题活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和省国税局相关要求,对新办投资企业、重大技改项目企业的涉税政策进行宣传辅导,做好企业的需求调查和纳税咨询辅导,调查了解新增税源企业的投资、筹建、投产和预期效益等情况,把握潜在税源,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助推贵州跨越发展。
责任部门: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及相关业务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
(九)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优化公共服务环境。一是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整合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能。二是运用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充分发挥热线的服务功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巩固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的成果,继续探索联合办税的内容和方式。四是开展纳税服务绩效考评,客观评价全系统纳税服务的质效,督促各地不断改进和完善纳税服务。五是完善纳税人需求收集、分析、响应、问效机制,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持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六是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落实诚信激励措施,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倡导诚信纳税。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处
完成时限:长期
(十)开展打击发票犯罪活动。结合涉税违法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等工作,加大虚假发票整治力度,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继续做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同公安机关打击印制、贩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加大虚假发票违法典型案件曝光力度。
责任部门:稽查局
完成时限:长期
(十一)持续开展《贵州日报》专版宣传。各地围绕“税收·发展·民生—助力跨越发展·建设幸福贵州”的主题,整合税收宣传资源,积极组织和参与省局4—12月每月在《贵州日报》开辟的“税收·发展·民生”专版宣传,以整版或半版的形式,图文并茂地宣传各地税收工作,突出地方特色,展示经验及亮点,建立税收宣传长效机制,树立国税良好形象。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增强创先增优、增比进位的意识,把“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项目分解的内容和时限要求,抓好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活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一方面要做好宣传动员,以各类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一方面要关注网络舆情,做好各类群众满意度调查,及时采集动态信息,抓好相关情况说明和问题整改,提高窗口单位的社会满意度。各地要围绕“满意在贵州”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各项重点目标工作,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及时跟进了解,并做好经验总结。
(二)突出重点,加强宣传,抓好督查。各级国税机关要结合行业和地域实际,通过开展各类活动推出一批先进典型,树立行业品牌并发挥示范作用。要认真梳理广大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要注重实效,使主题活动贯穿行业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本系列开展活动的督导,重视宣传报道和信息反馈,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结合《贵州省文明办关于印发<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信息报送考核办法>的通知》(黔文明办〔2012〕9号)要求,及时向“贵州文明网”、《贵州文明》电子杂志社及省局上报相关信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辐射面。各地年终上报开展活动情况的报告,省局对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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